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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消法》能解决多少购房闹心事? 作者: 来源: 编辑: 更新于:2014年4月1日 阅读:

   在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,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矛盾与纠纷亦难以避免。于是,今年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首次“大修升级版”备受民众的关注。目前,房地产行业面临多方面的“阵痛”,购房前充斥着虚假广告,搅乱视线;购房中信息泄露,搅乱生活;购房后担忧质量,搅乱心情。购房者与开发商关系急剧恶化,对此,新《消法》中的“新”条款能有效地解决吗?  

  广告或售楼员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? ——“退一赔三”震慑虚假夸大宣传

    新《消法》第55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的底限为500元。从此前规定的“退一赔一”提高到新修改的“退一赔三”,对于开发商欺诈行为的“杀伤力”无疑增大许多。  

    消费欺诈是所有消费者“深恶痛绝”的一种现象。楼市当中的消费欺诈现象还是不少的,比如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,销售人员大量的表述也是事先编排好的说辞,这些说辞很多也是一种促进销售的夸大宣传。律师俞伟宁表示,根据法律规定,在所有楼盘的宣传广告内容中,如果在购房条款中得以体现的,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追诉自身的合法权益,但很多内容并没有涉及合同规定的条款,也同样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促成要素,受到虚假信息误导的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,就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推广手段,而应当视为一种广告欺诈。

   新《消法》的实行,律师建议开发商秉承谨慎的态度,因为处罚提高到了“一赔三”。因为除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,新《消法》还规定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,向社会公布。

    刚买完房就收到装修公司揽客电话?——商家不能不经本人同意发送商业信息

   今时今日,信息泄露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因素之一。信息的泄露似乎成为了理所当然,前脚刚定好房源,各类推销电话便接踵而至,且每日“被骚扰”的频率持续。尤其当楼盘“抢客战”愈演愈烈,个人信息的泄露让购房者不堪其扰。新《消法》出台了新增规定: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,确保信息安全,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。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,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。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,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。事实上,消费者信息保护问题近年来格外凸显,新消法明确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,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有序。  

    新《消法》对个人信息保护应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大突破。但这一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,其难度在于举证责任,很难找准信息泄露源头。不过,此新规的亮点在于规定商家不能不经过本人同意而发送商业信息,这一点是不难实现的。以后,业主再遇到诸如房子刚刚交付,便不停地收到家装建材的“优惠”信息的情况时,可以用新法讨个说法。

   精装修房质量有问题却没法举证?——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 

    新《消法》首次提出“举证责任倒置”,这个看起来很专业的法律术语,恰恰和当下楼市兴起的精装修热点相关。所谓“举证责任倒置”,是指“发生纠纷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。 ”新消法还规定了“举证责任倒置”的适用范围包括装饰装修。法律人士解释,“装饰装修”同样也适用于精装房。  

    事实上,增加精装房源可以减少九成的装修垃圾,是一件“大快人心”的好事,但是开发商在这一过程中却频频遭遇“尴尬”。购房者们虽然有着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,但是往往却因为举证费用成本过高的问题“望而却步”,得出了“得不偿失”的结论,从而放弃了追究相关的责任。  

   新《消法》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,其规定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争议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人,“举证责任倒置”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、维权成本高的利器。新《消法》生效后,对于买房中遇到的精装修质量、面积不足、设计缺陷等问题,将会在维权中“大放光彩”,可以说有了“举证责任倒置”的“庇护”,购房者在某种程度上真能做到后顾无忧。

   提醒  买房尚无“后悔权” 购房者仍须谨慎

    最近杭州等地楼盘降价引发了老业主的强烈不满,造成经济损失,致使其怒砸售楼处,以解“心头之恨”。在楼盘降价的背后,不少购房人抛出“楼盘降价,可享有‘后悔权’”的疑问。  

   新《消法》规定,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但是对于楼盘销售来讲,其销售方式一般为线上线下的结合,线上看房,线下签订合同。目前还没有通过网购的形式,通过网络、电视、电话等顾客流会转换成合同约定。“后悔权”涵盖汽车、房屋等大额商品,但是现实操作中,大额商品进行线上交易的例子几乎不存在。  

   房子属于大宗商品,按理在购买时,应该说是十分谨慎的行为,但也经常遇到交完订(定)金或付完首付后悔的。而对于这种情况,新消法并没有明确表示支持。所以,建议购房者一是要理性和认真;二是运用合同条款加强防范和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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